第一百九十章:葵丘遇故人_上古泰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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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章:葵丘遇故人

  来都来了,难道就此回去?

  无功而返不是王诩这资深懒货的性格。

  即便稷下学宫不存在,但临淄城中少不了各类古籍藏书。再不济就当出来散散心,见见世面。

  这还是他头一遭出国旅游,旋即便拿定了主意。暂住两日,准备些干粮再直奔临淄。

  自西门踏入葵丘城的一刻,王诩便感受到了齐国浓郁的商业氛围。

  沿街的建筑有高有矮,错落有致。各种旗帜与木牌五颜六色的点缀着每一栋建筑。上面皆是注明所售的商品。让人一眼便能认出每家店是做什么营生。

  一街两行,琳琅满目的商品不是摆在地上售卖,就是放在简易的货架上供人观赏。偶尔有商贩叫骂并驱赶那些占道的马车。马车主人不情愿的走走停停,专挑人多的地方停靠。原来那也是做买卖的商人,还是流动商贩。

  王诩饶有兴致的左顾右盼起来。走了好一会儿,驻足在一处水果摊旁。一个扎着总角小辫的男孩忙递来一块白色的水果。水果放在小刀之上,刚被孩子削下。

  “阿翁尝尝。这诛侯瓜又大又甜,两个只要一钱。”

  王诩接过水果,放入口中嚼了嚼。确实甘甜多汁,口感像是甜瓜。

  “挺好吃的,这瓜为何叫做诸侯瓜?”

  小男孩见他没有拒绝的意思,于是又削了一块给他,还一边解释着说道:“阿翁不知道吗?这瓜可大有来头呢。当年襄公与连城、管至父二人约定,瓜熟之际,他们便可不再戍守葵丘返回临淄。然襄公忘了此事,直至瓜熟也不见召回二人。这二人便献上此瓜提醒襄公。后来依旧是没有回应。于是他们便带兵杀入临淄,砍了襄公的脑袋。所以这瓜便有了诛侯瓜之名。吃此瓜者可斩诸侯。阿翁要不要买上几个?”

  王诩再次接过小孩递来的瓜肉,皱着眉头说道:“小娃娃!这话可不能乱讲。襄公乃齐国先君,对其不敬是要受到处罚的。”

  小孩不以为然的说道:“大家都是这么叫卖,没人来管。”

  之后又递给王诩一片瓜肉,而这次削的比以往都小。

  “阿翁你买不买呀?”

  王诩下意识的摸了摸腰上的布袋。

  糟糕!没钱。

  那孩子见状,撅起嘴来,立时便哭了。

  “阿翁没钱还吃人家的瓜。你赔我瓜。”

  那委屈的模样让王诩手足无措起来。

  “喂喂喂!你别哭呀。不就是个甜瓜嘛,至于嘛你。等会儿我换些铜钱给你便是。”

  孩子的哭声引来不少人的目光。王诩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
  这时,对面摊位的一个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过来。

  “何人欺负我家孩儿?”

  王诩很是歉意的对那人行了个空手礼。

  就当抬头之时,惊讶的叫道:“吕阳?”

  那人心急自家的孩子,听到对方这么奇怪的称呼,一时间没反应过来:“你这老头!呃...您是?”

  过去王诩在云梦就因喝了吕阳用松茸泡制的酱油,差点没把对方弄哭。如今在齐国竟把吕阳的儿子给弄哭了。他觉得这世界真是太小了。

  见到熟人,王诩没有表明身份,随意扯谎道:“老朽在云梦见过你,家里人时常向你买些醢汁,你可还记得?”

  吕阳抓着后脑勺,打量着面前异常时髦的老者。他记得自己的酱油是被封邑主卫诩全部买下。

  莫非这老头是卫诩的爷爷?或者是太爷爷?

  思来想去,也拿不定主意,于是他拱了拱手:“老翁莫怪。同为乡党在齐国混口饭吃都不容易。”

  “哪里!是老朽冒昧在先。初到齐地也未带足钱帛这才有此误会。你不是居于荧泽?怎得来了葵丘?”

  吕阳听到这话,越发肯定面前之人与王诩有着莫大的关系。他十分恭敬的回道:

  “唉!说来话长,晋人占了朝歌后,荧泽便不太平了。后来公子兰命百姓迁往河水以南居住。小人便想,在哪不是安家,与其在国中无处安身,不如到齐国闯荡一番。所以便带着家小来到了葵丘...”

  听完吕阳的故事,王诩才知那时姬兰迁徙百姓,尚未占据帝丘,所以不少人选择逃离卫国,去他国避祸。

  两人攀谈了一番,王诩向吕阳打听葵丘城中是否有典当的地方。吕阳热心的劝道:

  “老翁若是信得过小人,可将典当之物与小人一观。”

  将那虎皮包袱翻开了一角。因为担心虎皮太过惹眼,所以他没有将带有虎纹的一面包在外面。

  吕阳见状,连忙让他收好。指着不远处高挂羊皮的店铺说道:

  “那里是家皮行,收售各诸毛皮。老翁可将此物拿去卖掉。得金三五两并非难事,总比质得此物要强。”

  万分感谢的再次拱手。

  “多谢相告。”

  此时的当铺可不是正经生意,属于大势力放贷的地方。只有借贷一方无力偿还时,才会将财物为质作为抵债之用。一来价格压得很低,二来基本无法赎买。

  “老翁可有落脚之处?若不嫌弃可暂住小人家中。城内传舍、逆旅多有不便,各方青侠时常于馆驿私斗,并不太平。寒舍距此不远,就在城西外三里。待到申时老翁可来此处与小人会和,我等一同归家。同为乡党,在外相互帮扶理所应当,老翁莫要推辞。”

  他乡遇故人。王诩虽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,但吕阳百般相邀之下,他还是答应了。

  将那虎皮卖掉,得金三两八铢。王诩将零头兑换了三百多枚齐国的刀币。按照现代的重量计算,便是怀揣七斤的钢镚。

  此刻他扛着一把剑。剑上挂着巨款,十分潇洒的回到了之前小孩卖瓜的摊位。

  “吕家小娃,随乃翁走走。”

  一串刀币大方的丢给了小孩。

  如果此时王诩再有副墨镜,叼支雪茄,估计这时髦的造型会在齐国的老年圈里风靡开来。

  小孩将钱拿给吕阳后,就作为王诩的向导在城中陪着四下逛了起来。

  出门在外,行头必不可少。一老一少进入一家成衣铺中,买买买。

  出国旅游,不尝遍各种美食对不起自己,沿街吃吃吃。

  登门造访,总不能空着手未免太过失礼,于是又是买买买。

  最后,二人来到一家城内最好的逆旅开了间房,准备痛痛快快的洗个澡。王诩那张虎皮换来的钱,半天便挥霍一空。

  无他,这时的衣服太贵。给自己置办了两套棉衣,总得给小跟班也搞上一身像样的行头。于是把心一狠,直接买了件丝质品。光是买衣服就花去了两金。

  此刻,二人正泡在大浴桶里。小孩给王诩搓着背。

  “阿翁一定是个大官,要么就是个大商人。我还从未见人这般花钱的。”

  王诩哈哈一笑:“别叫阿翁阿翁的,以后叫爷爷。爷爷教你做生意,保管你成为天下最富的商人。”

  “爷爷说话算话。卫乾以后也要做像陶朱公一样的富家翁。”

  王诩毫无正行,胡说八道起来:

  “为钱啊?这名字好。人不为钱,天诛地灭。哈哈...”

  吕乾听他夸赞,搓背那叫一个卖力。

  不一会儿就将后背搓完,王诩随即翻了个身,将胸口坦露在小孩面前。

  原先胸口上的伤疤早已脱落,长出了新皮。此刻胸前白里透红,与脊背皮肤的颜色有着明显的差异。

  小孩很是天真的说道:“爷爷真白,比我娘亲的肌肤都要白。”

  王诩干咳了两声,感觉没这么夸人的,连忙回道:

  “那是,爷爷是有钱人。皮肤当然保养的好。所以说嘛,你也要做个有钱人。这样你娘也会越来越漂亮。”

  吕乾将他胸口搓完,皮肤才显得不再奇怪。

  随后看了看王诩面具下方的脸。那里似乎也是黄中泛白。

  “我帮爷爷搓搓脸。”

  王诩抬手拍在小孩的脑袋上,没好气的说道:

  “你这混小子!哪儿有人洗澡搓脸的。”

  吕乾抹了抹飞溅在脸上的水珠。

  “我爹便时常给我搓脸,还说我总是不洗脸,脏的像个鰼。”

  鰼是泥鳅。在古代不属于鱼类,因喜欢钻入泥里又光滑无毛。被古人划分为倮,属土。季夏时常作为五虫之一的食物备受欢迎。

  小孩的话把王诩逗乐了,于是他帮吕乾搓了搓脸。自己则没有摘下面具。

  洗完澡已是临近申时。二人穿好了衣服,拿上大包小包的东西返回城西与吕阳碰面。

  一路之上,吕乾不停的追问王诩如何教他做生意。王诩则是自信满满,一副高人做派。

  “一会儿你准备些竹简,明日爷爷在你旁边卖书。保准你那诛侯瓜卖的一个不剩。”

  吕乾捂住小嘴,不可置信的跟在王诩的身后。只觉这位老者学识渊博。

  这时代编个书就动辄上百人,还是一帮所谓的博士、大儒来写。耗费几年时间也不过成书数卷。加之词语匮乏,文盲率高达九成以上,书基本是作为氏族的传家宝被珍藏起来。

  要么怎么说春秋战国时期流传下来的文字皆是一字千金,字字珠玑,堪称神作。至于吕乾所在的葵丘城因为是个小城邑,就连守藏室也没有。

  王诩这货摆摊卖书,明显是没安好心。

  作为向导,吕乾却一直跟在王诩的身后,有些不怎么称职。

  快到城西的摊位时,他跑到王诩的身前,张开手臂。在大街上拦住了王诩的去路。小脸红扑扑的低喃道:“爷爷可以教我识字吗?”

  王诩有些惊讶,他本以为这孩子是学过些知识的。不然说起诛侯瓜的由来,也不会头头是道。

  惊讶的目光稍纵即逝,转而郑重的问道:“怕吃苦吗?”

  学习怎么会是件苦差事呢?多少人想学还没有机会呢。

  吕乾虽有些不解,但依旧是摇了摇头。

  只听老者继续问道:“怕疼吗?若是学不好,做不完功课爷爷会打你。”

  孩子再次摇头。王诩叹了口气道:“唉!爷爷不会在葵丘停留太久,所以没多少时间来教你。”

  看得出这孩子有些遗憾。他撇了撇嘴,低下了头。

  “没事,我就是想跟着爷爷识些字而已。”

  那垂头丧气的模样令得王诩再度叹息起来。

  在与吕阳会和后,三人一起收拾摊子,将货物与王诩买来的东西一并装上车子。

  这辆独轮车王诩在云梦时便有见过。没想到吕阳竟推着它一路来到了齐国。看着那木质的扶手已被磨得锃亮,想必路途之上的艰辛非常人可以忍受。

  车子吱呀吱呀的行在野涂之上,吕阳诉说着来到齐国后如何安家的事情。

  “...还好齐相是个好人,鼓励我等外人迁居西北,还可在当地的司徒府租领十亩荒地,免赋一年。至少这日子能熬下去。小人农闲时便带着孩儿到城里做些小买卖。反正走南闯北皆是如此,早已习惯了。老翁若是有心留在齐国,我等或可结庐而居,相互有个照应。”

  “多谢...好意,老朽暂留两日,想去临淄看看。”

  被人一口一个老翁叫着,王诩本想喊对方一声贤侄,可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
  “小人去过临淄,那里没什么好看的。整日烟云缭绕,呛人不说便连柴薪亦是贵的吓人。老翁若是有意长居齐地,可千万别去临淄。”

  “一国之城岂会如此?”

  “老翁不知,齐人煮盐成风。每到入秋之际官府便将晒好的卤水低价售与百姓。百姓们家家户户伐薪煮盐,日子久了,这临淄城外便不见草木。而柴薪的价格亦是贵的吓人。后来齐人便从晋地买煤以代柴薪之用,临淄城内常年烟云不散,满地皆是黑灰。”

  王诩恍然的哦了一声。

  原来古代的临淄城便是雾都伦敦。两者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  自姜太公以渔盐立国后,齐国百姓便习惯了沿海居住。因此才会出现类似王诩深入齐地五日未有人烟的怪事。

  之后吕阳又絮絮叨叨的说了些关于齐国的事情。多半是与齐国优渥的移民条件有关。言语中似乎还夹杂着某种复杂的情绪。而这种说不出的感觉王诩似曾相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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