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零七章:鬼谷子打工记_上古泰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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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七章:鬼谷子打工记

  施悝平见状,不悦的说道:“哼!尔等目光粗鄙,岂知家师的厉害。师傅他老人家昔日乃是一方赫赫有名的山大王。拳打火龙岗,脚踢黑龙潭,荧泽小霸王是也。徒手捏铜锁,飞身补屋瓦,挥剑能写字。尔等若是见着了,怕是拜服于地,大喊佩服...”

  随着施悝平的话如机枪扫射般脱口而出。王诩的老脸极速的升温,火辣辣的疼。

  羞耻!太羞耻了。这都不是找个地缝钻进去的事情,若是再任凭施悝平说下去,王诩非臊得一头撞死不可。

  一手捂住女子的嘴,一手推着她的后腰,赶紧开溜。身后传来这样的声音。

  “佩服!佩服!荧泽小霸王果然厉害。”

  “您老不去做个木匠真是屈才了您嘞。”

  上了马车,王诩躲在车厢里。衣袖大开大合,只顾得掩面低头。脸上的炙热感可以用来煎蛋。

  “快走快走,去城卫官署。一会莫要再多嘴了。老夫可丢不起那人。”

  施悝平抓着马缰,一脸无辜的回头解释:“哪里丢人了?他们那是没见过师傅的厉害,徒儿不忿争辩了几句,也是为师傅鸣不平嘛。再说了,他们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帮派,就凭师傅您老人家的本事岂可投靠他们?”

  说来也巧,城卫官署就在施家旁边。两人先将马车停到家中,之后徒步去看悬赏告示。兴许是这里的任务难度较低,不必跑得太远,所以像他们这样的菜鸟聚集了许多。正因为菜鸟多,所以有不少帮派在这里招揽人手。

  王诩与施悝平一面看任务,一面找寻可以投靠的大侠组织。在被招募者百般嫌弃过后,终于有个组织肯收留他们。组织的名字叫“陈田百工盟”。听上去很像工农结合的民间组织。

  二人入会后,领到了象征陈田百工盟的竹牌。那招募者未多做解释,只是称陈田百工盟财大气粗,后台很硬,新人加入还包食宿,便打发着他们去内城的一家馆驿中报到。

  尚未干活就包吃包住?还有这等好事?王诩与施悝平都很开心,顾不得接悬赏,而是打算先去见见盟主。

  “师傅!咱们是驾车,还是走过去?”

  王诩心想,开个豪车过去,万一人家见到不包食宿可怎么办?

  “做人要低调。咱们步行。”

  于是两人顶着大太阳去了内城。按照招募者说的地方,来到了一家驿亭门口。

  在临淄城,除了诸侯馆就属驿亭的规格最高。若是按酒店级别划分,诸侯馆妥妥的五星级,一般只接待外国来宾。而驿亭算是商务连锁酒店。传舍、逆旅之流则是小宾馆、小旅馆一样的存在。

  施悝平激动不已,拉起王诩的手,来回摇晃。

  “师傅!咱们发达了。”

  感觉被妹子牵手又在酒店门口,这画风有点奇怪。

  王诩赶忙抽回手,嫌弃不已:“瞧你那点出息。你爹好歹是世界首富,咋就有你这么个土鳖女儿。”

  施悝平露出一口白牙,一脸想咬人的表情:“他有钱又不是我的。再说,商贾之家谁把女儿整日带在身边谈生意的?”

  似乎很有道理。二人随即推门进入驿亭。心中那点小期待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  怎么形容呢,灯红酒绿,左拥右抱,乌烟瘴气。他们甚至怀疑进到的地方是驿亭还是女闾?

  这时有个机灵且年轻的小仆役跑来接待了他们。查验过竹牌,一通解释过后,这二人才知这里真是陈田百工盟的大本营。搞了半天,这陈田百工盟的后台竟是在齐国一手遮天的田氏。难怪有钱到什么闲杂人等都敢收入门下,还一副来者不拒的模样。

  两个闲杂人毫无心里负担,就那么跟着仆役一路往里走。离开前院的乌烟瘴气,穿过一扇门,踏入游廊向左行去。先是路过一处高台,听见上面有打斗与喝彩的声音。还未看清那里的情况,就被前方传来的打铁声吸引了目光。

  高台下方紧挨游廊的一边,坑坑洼洼的草地上全是地炉。裸露的黄土、焦黑的坑洞、稀疏的植被,惨不忍睹。

  游廊尽头拐角的地方有个草棚。此时两个赤裸上身的汉子正在锻打金属。二人好似比赛,你一锤,我一锤,打得不亦乐乎。

  再往右绕行,一面是两层高的砖木建筑,另一面则是宽大的校场。校场上有五名武士正在射箭。而之前路过的那处高台此刻已看得真切。一片暗红色的人群围得满满当当。

  仆役将二人引着进了那两层高的建筑。在一楼的正厅中见到了这里的头目。对方是个中年武士。头戴褐色皮冠,身披赤红甲衣,长剑跨腰,袖口扎的紧实。除了那双鞋头翘起的大周布鞋以及露出的白袜子显得有些奇怪,基本可以用英武来形容。

  仆役简单的介绍后,男子从座位上站起,走了过来。扶了抚长须,站着打量王诩,随后叹了口气道:

  “唉!吕氏无道,我齐国竟逼得耄耋老者不得赡养,竟做这青侠一道。晚辈代田氏向老丈赔罪了。”

  找工作,通过了面试,却突然被老板意味深长的同情?

  之前依仗老者的身份向来是无往不利,各种特殊待遇呼之即来。可如今干了青侠,竟被各种嫌弃。王诩欲哭无泪:“大侠怕是误会了。老朽自诩一身武艺不亚于叔梁。投入大侠门下实有磨炼徒儿之意。”

  叔梁纥手举城门,是有名的大力士,鲁国著名的三虎将之一。加之他还是孔子的父亲,即便是在齐国,亦是家喻户晓的猛士。

  头目一听,双眼瞪得老大,随后皱起眉来。王诩以为他不相信,于是在屋内扫视了一圈。目光停留在头目身后不远处的桌案。

  桌面是泛光的实木,桌脚与框架皆是青铜所铸。一看便知,有近乎百斤的重量。

  王诩摸了下鼻子:“你不信,老夫便证明给你看。”

  就在头目震惊的目光中,老头先是单手举案,而后一个踉跄将那铜案直接抱了过来。

  王诩本想耍个帅,像单手举鼎那般把铜案举过来。可谁知镶嵌在铜案之中的实木桌面太不争气,差点掀飞而出。还好他反应快,立马用另一只手抱住了铜案。

  作为打工仔,要有眼色。所以第一次与老板见面就把对方的办公桌给拆了,王诩干不出来。

  施悝平倒是没有表露得太过震惊。毕竟举个桌子,没捏锁、飞檐走壁来的震撼。只见老者大气不喘的将铜案扑通一声放在屋子的中霤。

  “老朽就是想赚点悬赏,顺便教教徒弟,可就是没人信嘛。”

  头目连连干笑,赶忙挪了一步,来到老者身侧。

  “我信我信,凭老丈这身手,即便做我田氏的门客那也足够。您老先坐会儿,饮爵水酒,我这便命人将驿亭之中的悬赏悉数拿来。”

  就连语气举止也变得恭敬无比。待那人行至门口,老者吆喝道:“记得挑些赏格高,不用奔走太远的。”

  不久后,头目领着两个跟班搬来一大摞的竹简。竹简被摊在案台上,施悝平与王诩开始翻阅。只是看了几卷,他便知晓这投靠大侠其中的猫腻。

  官府发的悬赏皆是正当任务。而帮派给的任务则是五花八门,甚至有些还很没底线。就好比王诩此刻正在看的一卷。上面是某个商会发布的内容,是让抢劫楚国某个运送毛皮的商队。根据上缴毛皮的多少,可获得一至二十金不等。

  想到此行的目的,他放下竹简:“可有封爵的赏格?”

  头目翻找了一会儿,拿出一卷书简递了过去。“有啊!这个是相国昨日亲自发的悬赏。但凡擒获狂徒之人,赏十金并封上等元士。”

  王诩接过竹简,施悝平也将脑袋凑了过来。二人翻开竹简一看,直接傻眼。

  上面赫然写着有大胆狂徒对孙武墓冢不敬,不仅偷食祭品还乱写乱画。相国田恒认为这是对齐国的羞辱,亲自发布悬赏。

  “酒肉是我们买的,怎么能算偷吃呢?”

  一只大手急忙捂在了施悝平的小嘴上。然后那手继续使力,女子脸上的皮肉与嘴巴顿时挤做一团。

  “吃什么酒肉?就知道吃?先干活。”

  施悝平猛然意识到失言会害死他们。于是挣脱开王诩的魔抓,决定闭嘴。

  “但凡加入我陈田百工盟,于驿亭之中皆免食宿。老丈与这位姑娘若是饿了不妨先用些饭食。”

  谢过头目的好意,王诩继续翻看任务。大概看了十几卷,便失去了耐心。

  “还有封爵的赏格吗?”

  “有是有。不过以老丈的资历还为时尚早。您还是先拿到木牌,缴纳一定的盟金后,再考虑领取更高的悬赏。”

  随后头目向他们介绍盟里的规矩。譬如青侠分五等,按照腰牌从低到高划分,依次为竹牌、木牌、铜牌、金牌、玉牌。成员需缴纳每次悬赏任务所得酬劳的一成,作为使用盟内资源的费用。比如拿到木牌需缴5金、铜牌25金、金牌125金、玉牌625金。按照一斤十六两换算,仅仅是拿到木牌就要累计做完800两黄金的任务。

  随着身份的提升,获取的资源与任务难度也会同时加大。有了金牌,名声早已彰显,同行便会称之为大侠。头目就是一名金牌大侠,他负责625名铜、木、竹级别的青侠。

  当作为雇佣兵,也就是齐技击应招参加齐国的战事时,则可直接升为一旅士卒的统帅,带领自己的青侠参战。

  在陈田百工盟中像他这样的大侠一共有二十位左右,分布在各个城野,手下青侠有万人之众。从数量来说是齐国当前最大的青侠势力。

  至于到了木牌或是铜牌能领到什么样的任务,头目并没有向王诩与施悝平言明。只是鼓励他们慢慢积攒资历,到时候该有的都会有。

  封爵一时半会儿是不可能了,索性先赚钱再等机会。之后王诩挑了个一金的护卫任务,打算先练练手。

  头目看了看,抚须指点:“商贾私斗,偶尔亦有死伤。老丈最好去置办身练甲,有备无患。”

  礼貌的谢过对方,王诩与施悝平便离开了驿亭。至于买练甲的事情,被他抛诸脑后。

  他认为如今又不是热兵器时代,穿得像满清的八旗兵那样,简直傻爆了。好歹练甲能挡挡明军鸟铳的子弹,而在刀枪剑戟面前,基本就是个笑话。一戳一个窟窿,穿不穿毫无意义。

  再说自己徒弟穿身皮甲,他这做师傅的却穿身练甲,这也太掉价了。做保镖才得十六两金。练甲是由缣帛夹绵制作而成。估计与一身丝绸做的衣服一般的贵。所以王诩决定不买。

  不想做大侠的青侠,不是好青侠。而大侠就该有大侠的派头,虽然他还是个寂寂无名的小青侠。将一流销售的职业操守丢得干干净净,无剑无甲,直接裸奔去见了雇主。

  在雇主家里举起一辆马车,这才止住了喋喋不休的嫌弃与数落。雇主十分满意,旋即抛出了橄榄枝:“接私活吗?”

  还能这样?

  短暂的沉默,拇指、食指与中指开始搓来搓去。

  “放心!我懂。明日那边肯定也喊了高手。你帮我好好教训一下他们。打残一个,我给你加一金。”

  佯装懂行又碍于面子,王诩没好意思询问雇主缘由。可自己根正苗红,岂可为了五斗米折腰?混混是绝不会干的,有失大侠的身份。

  “老夫答应护你一日周全。非大奸大恶之徒,老夫不会出剑。”

  雇主看向王诩,举起双手颤个不停,操着一口哭腔说道:

  “大侠啊!他们又奸又恶,只会欺负我等良善之辈。先是绑了小女,勒索财物,如今还想吞占小人家业。您老可要为我做主呀。狠狠的揍他们。打死一个算一个...”

  雇主身材瘦弱,尖嘴猴腮,两撇鼠须抖动之下快要横在一起。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表情。说罢,掀了掀王诩的袖口。目光审视的看着他。

  “...可您老没有剑啊?”

  此刻王诩站在马厩旁,刚举完马车,车子就停在他身后。

  “从未有人见过老夫的剑。因为老夫从不使剑。”

  只见他拨弄了一下鼻梁上的面具。袖袍扬起,飘逸的转过身去。短促而清脆的声响过后,马车的车輈上旋即留下一排四个整齐的孔洞。

  “明儿见。”

  伴随着豪迈的笑声,一老一少潇洒离去。待笑声走远,雇主赶忙走到马车旁,双手颤动,握住那红木制作的车輈,痛心不已。而那留下孔洞的地方已经出现裂痕。

  “不使剑?我看是手贱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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