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1、老三篇_高调宠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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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、老三篇

  老三

  夜半两点,深夜静悄悄碾过城市每一寸角落。

  老三终于放下手里的吉他。

 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,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,兴奋刺激,又忍不住觉得紧张。

  明天就是比赛的决赛了。

  上次遇到这么紧张的时候还是在滇城决定要来北城的时候。

  老三是西南边陲上的少数民族,大学时期就在滇城上的音乐学院。

  老三现在还记得,他从峡谷里走出来,第一次参加艺考,第一次见到城市高楼时候的感觉。

  那时候他十八岁。

  老三来自边陲峡谷,他们那个民族全族上下都住在峡谷的对岸,小时候要上学,还需要用滑绳从对岸滑到另一头。

  脚下是奔腾叫嚣的河,头上是四季常在的烈日,身边是皮肤黝黑身材健壮的同学。

  偶尔,还有一只呼啸的鹰从头顶飞过,飞过之后,发出一声尖啸。

  这样的生活,他过了十年。

  等到后来,当地的政|府在峡谷里开了路出来,有大巴车载着越来越多的进了峡谷,又载着峡谷里的人从峡谷里走了出去。

  那个时候,他总是坐在河边看着对岸,对岸来回的车和人。

  他很奇怪,这些人为什么要从家里出去,他更好奇,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。

  他这样问过村里的爷爷。

  爷爷说着满口的少数民族话,跟学校里老师教的完全不一样。

  他们在生活里会在无形中掌握三种语言,自己本民族的话,当地方言,以及老师在上课时候教的标准普通话。

  爷爷吸了一口水烟,水烟浓重的烟叶味道在天空下舒展开。

  老三咳嗽一声。

  他不喜欢这个味道,当然他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,所以他来问爷爷,也许爷爷能告诉他一个答案。

  年纪老迈的爷爷笑着看他,“你们生在现在好啊,有政府修路,还有学可以上,我们当时哪有这个条件。”

  老三继续问:“爷爷,你还没说外面到底好不好呢。”

  爷爷眯着眼,抬头看着头顶的烈阳,笑出了满脸的褶子:“我也不知道,这个答案啊要你自己去找了。”

  他在爷爷这里没找到答案,但很快,答案自己来了。

  他十一岁那年,父母在外面做工赚了点钱,终于回来打算带着他和妹妹一起出去,去到外面的城市里生活。

  他们从峡谷里搬到了县城里。

  在县城里,老三第一次见到了演唱会现场。

  少数民族的人民天生有一副好嗓子,老三也有,他从小上学就在班里唱歌,一路唱到了县城。

  路上唱歌,在峡谷里唱歌,在班里唱歌。

  对着老师唱,对着村里的人唱,对着天上飞过的鹰唱,对着路上经过的蚂蚁唱。

  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,唱山川河流,唱飞鸟鱼虫,唱万物生长,唱阿哥阿妹。

  阿哥山里来歌唱,阿妹在家等阿哥

  万物飞鸟在他们的歌声里跟人融为一体。

  但老三总觉得不够,他觉得,他还想去更大更远的地方唱歌。

  真正有这个想法,是他十二岁的那年。

  县城里举办了一场演唱会比赛,让全城的人都可以报名参加。

  那天他放学,广场上喇叭声音大得震天响,他经过广场的时候,一眼就看见广场上搭起来的台子,还有穿着玩偶衣服的人在广场外面发传单。

  大红的宣传传单上画了一个麦克风的图,上面还写着想唱歌你就来。

  老三问穿玩偶衣服的人,“姐姐我可以参加吗?”

  发传单的人笑眯眯掐了一把他还带着婴儿肥的脸蛋:“当然可以啊,我们有少儿组的。”

  老三捏着传单,缓缓看了一眼广场上的人,转身回家了。

  晚上吃饭时候,阿妈在他的书包里发现了这张传单。

  阿爸还没回家,家里只有他跟妹妹在,阿妈刚好做好饭。

  他看着阿妈手里的传单,心里有些紧张。

  阿妈,可能是要发脾气了吧。

  他阿妈是典型的边陲妇女,性格火爆,在家里都是能跟他爸爸对打的。他们那个村寨,女人的地位跟男人的地位平起平坐,所以家里的事情阿妈也能做主,而且只要阿妈做主了爸爸基本是不能说不的。

  他心里忐忑不安。

  仿佛头上悬了一把刀,他知道这把刀一定会落下来,却不知道什么会真正的落下来。

  等待刀落下来的这个过程是最煎熬的。

  他阿妈识字不多,只认得上面写着的唱歌两个字。

  这个朴实了半辈子的少数民族妇女,她伸出手摸了摸老三的头,轻声问他:“你想去唱歌?”

  老三心里长长松了口气。

  这把刀终于掉了下来。

  他心里松了口气的同时,看了看他阿妈神色,待确定他阿妈并未生气之后。

  老三心一狠,点头,“嗯。”

  他闭着眼,等着他阿妈的骂。

  下一瞬,一只带着温度的手抚摸在他头上,阿妈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:“那就去吧,好好唱。”

  阿妈是用的他们本民族语言。

  老三如听仙乐。

  他猛然抬头看着他阿妈,阿妈眼里带着温和的笑意,没有斥责,没有嫌恶,有的只是温和的笑意,与之前无数个日子里妈妈看他的眼神一样。

  他心里堤坝溃决,无边的情绪从心里涌了出来,让他一瞬间很想哭。

  直到很多年之后,老三才想明白,这一年他在阿妈身上学到的情绪叫做感动和爱。

  因为阿妈的允许,老三得以去参加了比赛。

  阿爸回来了之后,跟阿妈抱怨了几句,似乎很不能理解为什么阿妈要纵容他去参加这么一个没意义的比赛。

  当时老三不在家,是妹妹听到了然后告诉他的。

  爸爸才开口埋怨了两句就被阿妈骂了回来,阿妈用本民族话开口骂他:“我儿子的事你别多嘴。”

  妹妹说,当时阿妈的神色认真极了,爸爸都不敢多说话。

  在阿妈的支持下,老三顺利去参加了那个比赛。

  县城里的比赛规模都很小,他们整个少儿组只有十个选手,老三上台去表演那天,阿爸阿妈也都来了,就坐在观众席上看着他。

  他上台之前还有些紧张,在他前面的是个小女孩,小女孩声音清亮,唱了一首儿歌。

  唱歌的声音在这方天地长长久久的回荡,透过劣质的麦克风和音响,在这片天地长久不绝,像是以前在峡谷里的时候,山谷里的黄莺在峡谷里飞翔鸣叫。

  老三在侧边愣了半天。

  等到他唱歌的时候,老三站上台去,底下观众不多,却也乌压压站了百来人,阿爸阿妈带着妹妹就坐在最前面看着他。

  他们很早就来抢占座位了。

  老三拿着麦克风,久久地看着台下。

  这一刻,他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,只是看着台下发呆,发呆时间太长。

  他想,或许他可以变成一只鹰,飞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。

  但是他想去哪?没人来告诉他。放伴奏的人要等到他好了才开始放伴奏,却没想到,老三让伴奏等了很长时间,长到活动场控都忍不了了,让主持人小声提醒他,老三才反应过来。

  伴奏响起,老三拿着麦克风开始唱歌。

  他唱了一首他近来很喜欢的歌。

  “钟声响起归家的信号,在他生命里,仿佛带点唏嘘.....”

  这是他很喜欢的歌,《光辉岁月》,尤其是前几天在录像馆看见这个乐队的现场,那种在骨子里叫嚣沸腾想要冲破出来的感觉让他难以自抑。

  这一刻,他看着台下的阿爸阿妈,又忍不住抬头看着天。

  碧蓝天色里,一只鹰突然飞过,在他唱到“迎接光辉岁月”时,这只鹰,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啸。

  台下的阿妈在拼命鼓掌,阿爸频频点头,虽没说话,脸上看着却是高兴的。

  老三突然明白了,他是只鹰,他想去到舞台更大的地方,去唱歌。

  上了高中之后,老三就跟着校外的培训老师一直去上了音乐课,先从钢琴开始上,乐理课文化课都要上,等到了高三,大家都在为高考准备的时候,他却在为艺考做准备。

  带他的老师是他们县城里为数不多的琴行老板,据说是省城音乐学院毕业的,毕业之后在外面混了几年没混出个名堂,就回家来开琴行。

  他的老师经常在他弹钢琴的时候笑他:“老三,你一定要出去啊,去看看外面的世界,外面的舞台真的很大。”

  老三不说话,却总是想知道,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,舞台究竟是有多大?

  高三那年的冬天,他去了省城参加艺考。

  省城比他们县城要在更北方一点,比县城冷一些,尤其是冬天,温度不如县城高,需要穿上羽绒服。

  虽然只穿几天,但那也是老三第一次穿山羽绒服。

  县城实在用不上。

  这就让老三觉得很惊讶,原来在穿衣服这件事上外面跟老家就不一样。

  他从大巴车上下来,明明只需要八个小时的车程,但他们却用了近两天时间。

  原因是他们从边境线上来,那边靠近南部,属于dupin交易的地点,所以从那边开上省城的车沿路都要经过哨卡的检查才能放行。

  这又让老三觉得,省城跟他们县城到底是不一样的。

  大巴车上空气不好,老三下车之后狠狠吸了口气,车站外面耸立着一排排的高楼。光是他看见的高楼数量就比县城的多出一倍,他从车站出来,身边路过无数操着本地方言的司机在拉客,他都礼貌回绝了。

 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高楼鳞次栉比的城市,第一次见到外面的世界。

  艺考结束,他的艺考成绩还算可以,接下来只是要等文化课的成绩,如果文化课的成绩不好,那他就可能与音乐学院失之交臂了。

  返回老家之后,老三越发的沉默,他开始埋头文化课,心里想着的,他是只鹰,一定要飞去更大的舞台。

  上了大学,老三终于上了更大的舞台,学校外面的,学校里面的,各种演出他都去参加过,他本可以满足了,如果他没见过更大的。

  那是他大三的时候,全国有一个知名的音乐综艺在播出,老三还记得播出大结局那天,他跟着几个室友在宿舍里看直播。

  这个节目包下了整个体育馆开一场最大的演出,上万人集中在体育馆里,舞台灯光伴舞明星全都是全国顶尖的,他们在那边上演那样一场喧闹浮华的梦,这场梦外面裹着一个完美的五彩斑斓的光圈,这个光圈拼命在对老三招手,在叫他,你快来。

  老三一瞬间目眩神迷。

  他想,这个是最大的舞台了吧。

  那一瞬间,他的灵魂都在叫嚣,他要去到这里,去到这个舞台,去做飞翔的鹰。

  于是,他带着阿妈全部的嘱咐,带着他的梦,上了开往北城的火车。

  可是北城的梦不是那么好追逐的,全国集中了几千万想追梦的人,他们都在北城,他们都在找一个机会。

  老三到底是毕业了,他不好意思再问阿妈要钱,但又要生活下去。

  梦想照进现实之前,现实先得有一个东西来支撑着他。

  为了生存下去,老三找了一个滇菜餐馆打工。这个餐馆主打滇城特色,服务员厨师食材老板包括偶尔唱歌的都是滇城来的人,他们都跟老三一样,有着略黑的肤色,扁平的五官,矮小的个子,一看就跟北城的人长得不一样。

  起初的时候,餐馆里的食客为了体验滇城少数民族风情,基本每桌都会点老三去唱歌,唱歌之后还会给小费,但随着这个项目收费,点老三唱歌的人越来越少,少到一个月他都不一定能有几桌客人。

  为了节省开支,老板把他唱歌的活给砍了。

  老三只能哑了嗓子,沉默地在后厨上班,最多就是休息的时候给店里的员工唱唱歌。

  老三越来越沉默,北城并不像他期待的那样,随时对他敞开怀抱。

  这里的风,冰冷又剧烈。

  老三沉默了一个月之后,终于做了决定。

  那时候他已经来北城半年多了,在北城并没有找到一个能容纳下他的梦想的地方,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坚持,却找不到放弃的理由。

  第七个月,北城音乐学院的招生计划出来了,音乐学院会招收几个研究生。

  那天也是个平常的日子,老三店里唯一不是滇城人的一个女孩子回来了,女孩子休假了一周,正逢女孩子的闺蜜生日,女孩子带着她的两个朋友来了店里。

  其中一个正是黄四。

  那时候的黄四跟老三才刚刚认识,但是一见面,彼此就知道对方是一路人。

  黄四笑眯眯看着他:“三哥,我们组了个乐队,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?”

  老三回头看了看灯火通明的餐馆,店里的店员们没干活的都在忙着自己的悲欢,并没有人能跟他相通。

  这一刻,老三下了决定。

  他转头看着黄四:“走。”

  他顺势跟着黄四到了酒吧,见到了沈星箩,在酒吧转到沈星箩手上之后,成功顺利地留在了沈星箩的酒吧。

  这个时候时间已经快到十一月了。

  正是研究生复习的重要阶段,而我们的乐队节目也正式开始了。

  老三松开了吉他弦,外面的夜色越来越浅。

  辉煌的浅金色的黎明逐渐一寸一寸覆盖住这个城市。

  光影相争里,路灯一盏一盏熄灭,金色的阳光取代了夜晚的黑暗。

  梦想一定会照进现实的。

  老三站起身,收拾好吉他袋子,迎着朝阳,一步步从楼上下去,跟着身边的队友上了我们的乐队总决赛的现场。

  我们的乐队这个节目经过盛和洲的绯闻和公开恋情之后,整个节目一跃成为整个季度最红的综艺节目,观众都会吸引来看这个节目,随着节目的深入,观众不再关注盛和洲的恋情,反而关注起了节目里的宝藏乐队。

  这些乐队们在这个节目里展现出了从未有过的真实的一面,他们坦诚面对镜头,坦诚面对自己的野心,更借着这个节目追忆上个世纪的黄金时代。

  在那个年份,他们所有关于摇滚的梦想,关于未来的展望都还在徐徐拉开的黄金时代。

  老三他们作为新乐队,能一路杀进决赛已经是很难得了,而且还一路都有赞扬的声音。

  这种声音在沈星箩退出后越来越多,大部分的人都被老三他们乐队的实力和追梦的样子打动,于是真的认可了他们,粉了他们。

  老三终于站上了一个更大的舞台。

  总决赛现场,老三同样看着下面乌压压的观众。

  他在台下还是看见了阿爸阿妈。

  随着这个节目的热播,妹妹带着阿爸阿妈上了北城给他支援,阿爸阿妈就坐在了舞台下面看着他。

  老三像是又回到了十二岁那年,阿妈摸着他的头,温暖慈祥地说:“你想去唱歌?想去就去吧。”

  老三唇角缓缓绽开一个笑,他是一只鹰啊,鹰是要去更大的舞台的,鹰是迎着光明飞翔的。

  他站在麦架前缓缓开口:

  “我是一只鹰,我要飞往天边

  我是一只鹰,我要飞往大海

  永不停脚步的飞,迎着光亮去飞

  我是一只鹰

  .....”

  他终于向所有人唱出了他的心,他的灵魂,他是一只鹰,一只来自边陲峡谷的鹰,他从峡谷飞出,展翅飞到他想到的天边。

  (老三篇完)

  作者有话要说:老三真人真事,只是他现在还没实现自己的梦想,所以我在文里替他写个好的结局,让他的梦想照进现实,这是我的一小点祝福。希望他能顺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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